法律声明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网站命名为 “中国木制包装网”,中文网址是:www.chinamzbz.com,于2007年10月正式成立。 中文名称:中国木制包装网、中国包装行业供应商。
第二条 本网站是由焦作市盛宇包装有限公司成立的,中国木制包装网是目前信息量访问量最大、最具权威的包装行业门户网站。
第三条 中国木制包装网以市场为导向,以服务为宗旨,本着“为决策管理服务、为生产经营服务”的原则,以促进中国木制包装网行业信息化发展为己任,推动包装行业的信息化进程,促进包装工业现代化发展。
第四条 中国木制包装网一切活动遵守国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协会以及中国木制包装网络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。
第五条 为规范中国包装网的运行、管理、发展和建设标准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六条 焦作市盛宇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:焦作市解放区影视大道东500米 邮编:454000
第二章 网络建设
第七条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:
一、为包装生产企业、包装材料企业、印刷企业、包装与印刷机械制造企业、造纸企业等一切与包装行业相关的企业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,实现“建设与包装现代化进程相统一的包装信息化体系”这一战略目标。
二、为企业搭建基于互联网的企业管理、客户服务、客户资源管理、产品分销和在线销售等电子商务应用系统。
第八条 中国木制包装网通过信息发布、信息咨询、信息服务推动包装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一、传递包装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、行业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管理。
二、协调沟通包装企事业和流通领域,组织包装行业的产品展览、技术交流和合作咨询服务,为网员提供国内外最新信息。
三、促进生产与科研紧密结合,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,提高企业素质。
第三章 信息收集和传递方式
第九条 信息收集方式
一、通过中国木制包装网“包装论坛”吸收专家学者及业内人士发布的包装行业最新动态、专题讲座等信息;
二、通过互联网络收集国际和国内包装及相关行业信息;
三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采集最新信息。
四、通过其它途径收集信息;
第十条 信息传输方式
一、 网员采取计算机互联方式获取和发布信息;
二、 通过互联网、协会刊物、信息简报和包装及相关行业信息媒体发布信息;
三、 选择有影响的新闻媒体、包装杂志及行业刊物开设信息或广告专栏;
第四章 入网与退网
第十一条 凡在国内外从事包装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个人,都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包装网。
第十二条 符合入网条件并要求入网的企事业和个人,向中国包装网提出申请,并提供相应有关证件(复印件),经审批确认后即成为中国包装网的正式网员,并享有有关权利,同时履行相关的义务。网员单位每年重新审核、登记一次。
一、入网条件:有必要的硬件设施,保证联网微机能正常运行,履行网员的义务。
二、入网申请书内容:单位、个人名称、负责人、营业执照(复印件)等按照中国包装网的规定要求进行。
第十三条 网员单位向中国包装网络管理中心提出退网申请、或第二年没再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退网,中国包装网即注销其网员资格。网员退网后,不再享有相关的权利,也不再履行有关的义务。
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
第十四条 中国包装网络管理中心的权利和义务
(一) 担任网络建设管理职责;
(二) 受理入网和退网事宜;
(三) 提供入网咨询;
(四)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验交流、表彰和培训活动;
(五) 负责网络技术咨询、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。
第十五条 网员单位的权利
(一) 享受中国包装网有关网员信息服务。
(二) 可由中国包装网代发展为中国包协团体或个人会员;
第十六条 网员单位的义务
(一) 严格遵守中国木制包装网的规则以及管理条例;
(二) 维护网站的合法权益;
(三) 配备专职信息员,负责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发送;
(四) 及时准确的提供本企业信息并对其负责;
(五) 向社会各届宣传中国木制包装网的宗旨和业务;
(六) 按期、按规定交纳网员费用;
(七) 保守网络秘密,不得向网外单位提供网内的信息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二○○柒年十月起生效。
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国木制包装网和焦作市盛宇包装有限公司。